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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纪检举报的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或预留回复方式),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和快速反馈。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信箱:宏科公司机关楼前台旁

(二)网上举报:   http://sichuan.12388.gov.cn

(三)举报电话:028-12388

(四)来访举报: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机关楼二楼纪检工作部

(五)来信举报: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邮编:6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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